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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汽车轮胎定点采购项目

【字体: 【2009-11-16】【作者/来源 admin 】【关闭】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PC2009-C040LT]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就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汽车轮胎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C2009-C040LT)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及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汽车轮胎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汽车轮胎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为珠海市市区(包括横琴区)、斗门区和金湾区内)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辖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的主要经营场所必须位于珠海市市区(包括横琴区)、斗门区和金湾区内。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所投报产品须具有合法来源:①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所投报轮胎品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查验);②或者提供合格的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所投报轮胎品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查验),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给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文件或代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代理商公章;


3)投标人所投报产品须具有产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汽车一类、二类或三类轮胎修补专项经营范围的汽车维修经营企业。投标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从2006年10月1日以来未被交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过(投标人应提供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辖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标书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16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递(邮递须由供应商支付邮费)。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套


四、标前答疑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标前答疑会:在2009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3号开标厅,敬请各投标人务必参加,如不参加则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规定。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9日 9:00~9: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9日9:30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09年12月9日9:30 (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周玉珊、夏美书


     (3)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223、2538229(领取标书、项目咨询)     传真:0756-253822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516 邮编:519000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周玉珊、夏美书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538223、2538229(领取标书、项目咨询)、2538239(保证金事项)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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